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各銀保監分局: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的指導意見》(建市〔2019〕68號),充分發揮工程擔保作用,促進我省工程擔保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現將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六部門制定的《建設工程保證擔保實施辦法 (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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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設工程保證擔保實施辦法(試行) |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 中國銀保監會山西監管局
2019年11月14日